2021-06-09 00:56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
官員表示,自從近年《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通過後,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購置全新智慧機械,或導入5G行動通訊系統的相關設備,包括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便可按規定比例,申請抵減應納營所稅額。
申請5G或智慧機械投資抵減,最主要的規定在於抵減金額,官員表示,大多數廠商知道有這項抵減後,都會注意最基本的申請金額門檻,同一課稅年度投資總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才能提出投資抵減申請。
不過其實抵減額度還有上限,官員表示,可供抵減的投資金額,最高為10億元,由於投資新興科技有一定成本,最近審查2019年度營所稅申報案時,就發現有間廠商忽略抵減上限規定,列報支出金額高達35億元,導致抵減額度被大幅調減。
官員表示,該公司選擇的抵減方式,是在往後三個年度內,依當年度投資金額的3%抵減應納稅額,如果用抵減上限10億元計算,能抵減的最高上限僅為3,000萬元;不過因為該公司誤以投資總額35億元來計算,因此列報抵減額度為1.05億元,前後相差了7,500萬元。
國稅局最後提醒,5G或智慧機械投資抵減,必須事前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而在申報所得稅時,還要再留意投資抵減支出金額的限制,必須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才符合抵減規定,以免錯誤認列,衍生多餘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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