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4 01:04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
大陸打房再出招,為打擊建商採用多個空殼公司搶標土地,包括廣東東莞、江西南昌、江蘇南京、蘇州及無錫等五個城市陸續公布政策,以避免業者搶標土地拉高地價造成房價上漲。
澎湃新聞報導,房企相關人士表示,設立空殼公司標地在業內是很常見的做法,加上一些城市的保證金要求也不高,所以不少公司會在標地前,就開始在當地城市的子公司下再設立孫公司,且透過不同股權等級層面的公司相互交叉拿地,這樣就可以規避限制,並提高標到土地的機率。
廣東東莞自然資源局等七部門,於6月10日聯合發布「關於規範土地招拍掛競買資格的通告」,規定參與拍賣土地的企業要在當地連續報稅一年以上等條件;初次違反規則的參拍公司,禁止一年內參與東莞土地拍賣。
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官網在6月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用地供應調控工作的通知」,嚴格限制關聯公司參加同一起住宅用地競買,土地一次性報價結束後,將競買人名單對外公布並接受監督,如有被舉報或投訴,經查實後則依法規處理。
江蘇省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3月4日發布「土地市場公開出讓掛牌文件中〈承諾書一〉的有關解讀」提到,競拍公司需承諾除該競拍主體公司外,無「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屬控股子公司」等參與競拍,違反者一年內禁入市場。
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5月21日發布「關於嚴格落實競買要求的通告」,強調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參與同一商住或住宅地塊競買,對於違反規定的競買人,將被認定為失信行為人,三年內不得參與蘇州土拍,並取消競得資格,所支付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
在蘇州發布規定之前,龍湖的兩個子公司蘇州龍湖潤園置業、蘇州光康房地產在今年3月同時參與10號土地的競拍,4月13日,兩家公司被列入失信行為人名單,三年內不得參加競價出讓活動。
早在去年9月11日,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就發布「關於網上交易有關事宜的補充說明」,提出同一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在同一批出讓公告中不得競得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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